黄山市人民政府与黄山学院共建徽州师范学校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6-01-15浏览次数:701

  黄山市人民政府与黄山学院经过认真充分协商,并经安徽省教育厅同意,决定共建徽州师范学校,徽州师范学校同时挂牌“黄山学院初等教育学院”。1月7日上午,黄山市人民政府、黄山学院共建徽州师范学校协议签字仪式在黄山学院南区举行。市长李宏鸣、黄山学院党委书记、法人代表汪良发代表市、校双方分别在共建协议书上签字。
  市、校共建徽州师范学校协议书对学院名称与共建期限、共建体制模式、教育教学管理以及双方义务等都作了规定。黄山市人民政府保留徽州师范学校的人事编制数额,保持对该校的财政拨款额度,并根据学校发展规划,逐步和有重点地支持学校在硬件和软件上的经费投入,徽州师范学校的法人资格及隶属关系不变;黄山学院将对徽州师范学校的招生就业、教育教学管理、师资培训等方面给予指导和帮助,按照普通高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规范该校的管理行为,保证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黄山学院帮助徽州师范学校解决师资力量不足的问题,并给予教学科研课题的申报待遇;黄山学院将在省教育厅支持下为徽州师范学校安排五年制大专生招生计划,并争取三年制大专生招生计划,学生毕业时颁发黄山学院毕业证书。共建协议还对徽州师范学校教职工的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聘等相关待遇作出了规定。
  市长李宏鸣在签字仪式上说,徽州师范学校可以充分利用黄山学院的优势使自身得到发展,黄山学院也可以整合各方面的资源,使自己的办学实力不断得到扩张和壮大,为黄山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黄山学院党委书记汪良发说,市、校共建徽州师范学校处在“十一五”开局时期,这是一次办学机制和体制的创新,黄山学院将按要求做好自己的工作,让共建合作之花结出硕果。签字仪式由副市长程永宁主持。  (辛文)